常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奖评选办法
作者:陈红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2-13
附件2
常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奖评选办法
自2006年10月始,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活动已经成为我市宣传终身教育理念,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品牌活动。为了使“活动周”活动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并在更大范围内得以推广,特制定“活动周”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表彰奖项
表彰奖项设 “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评奖数量视“活动周”开展情况确定。
二、评奖标准
(一)最佳组织奖
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活动周”成立领导小组,并有方案、有活动、有经费保障,有党政及教育部门的支持和参与,组织保障到位,协调畅通。
2.全面发动,广泛参与。做好发动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都能积极参与。“活动周”的活动有吸引力,群众踊跃参加,参与面广。
3.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能根据确定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
4.贴近市民,效果显著。“活动周”的各项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市民,随机抽样的满意度达80%以上。
5.宣传有力,影响较大。围绕“活动周”开展了有效的宣传工作,在本地区、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有一定的宣传报道,产生了较好影响。
(二)优秀组织奖
根据“活动周”的工作部署,顺利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组织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
三、评选程序
1.“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区、各参与单位及时进行活动总结,并根据通知要求,对照评奖标准,在上报材料的总结中注明拟申报的奖项。
2.由“活动周”组委会评出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四、表彰奖励
“活动周”组委会将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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