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作者:刘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1-03

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

一、领导成员必须坚持认真学习有关依法治校文件及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

二、指导普法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己的意识。

三、严格执法力度,用有关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语言,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四、定期召开师生会议,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并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提高教师依法教育学生和学生依法接受教育的自觉性。

五、教育学生敢于依法保护自己,学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偶发事件,排除学生心理障碍,使之健康成长。

六、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对校内商店、饭店、卫生室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学籍管理,定期检查,领导成员不得徇私舞弊,对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追究营业主、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并追究徇私舞弊者相应的责任。

七、对违法乱纪的人员,视其轻重分别给予适当处罚,不得避重就轻,草率从事,对触犯法规的学生,视其年龄大小,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教育。

八、对依法治校做出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组织领导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 版权所有
    地 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 邮编:213125 苏ICP备10201501号-2
    联系电话:0519-85951757,85953527 传真:0519-85950502 电子邮件:czxjxx@163.com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