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快乐迎新年
平安快乐迎新年
各位同学: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寒假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能让同学们快快乐乐迎新年,平平安安过寒假,我想借此机会,用几分钟的时间向大家作一个法律知识介绍。
同学们都应该知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被要判刑、坐牢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你满了十六周岁,如果犯罪,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这八类严重犯罪的,同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罚款、拘留等等。同时,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以后要改正就很难,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两个真实案例,来说明有些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
第一个案例:15岁的刘某,原本是四中的学生,初三毕业后的暑假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去打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回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我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要求方某第二天把钱交过来。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诈同学的钱好玩,并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03年夏天的案例:小杜十五岁,从小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初三毕业的那个暑假,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出手大方,经常带小杜到网吧、游戏厅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小杜说:“我们现在没钱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小杜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小杜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小杜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小杜坐在牢房里非常后悔,他对我们说:“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只想到好玩,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好后悔。”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打闹闹,甚至将别的同学弄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强行向同学索要财物,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下面我想简单地谈一谈其他方面的一些注意事项。寒假就要到了,在寒假里,我们要注意几个问题:
1、远离网吧,对上网、游戏要有自制力
寒假期间,空余时间多了,有的同学肯定会上网、玩游戏,我们的观点是,适当是可以的,特别是假期中,可适当放松放松。但要正确利用网络,要以学习、增长知识、提高能力为主要目的。不要上不健康的网站,绝对禁止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厅,法律明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上述场所,假期中,我们也会定期和公安民警一起到网吧进行巡查,如果发现有学生在场,肯定要通知学校、家长。同学们对于上网、打游戏要有自制力,不能沉迷、不能上瘾。因为这不仅影响眼睛、大脑、身体健康,最主要是荒废了学业,玩物丧志,虚度光阴。现实社会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网络信息安全)
在假期里,可以适当多一些体育运动,多读一些好书,多和父母家长出去旅游参观,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尽可能丰富自己的假期生活,防止自己心理上对于网络、游戏甚至电视的依赖。
2、慎交朋友,不参加别人的违法犯罪
在近几年的办案中,我们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都是团伙型的犯罪,有的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作案,有的是几个未成年人共同结伙作案。几个人在一起,其中一个人提出今天没钱用了,去抢劫,其他人会认为如果不去,朋友会看不起自己,会骂自己是胆小鬼,同时,觉得大家一起做的,只要每个人都不说,肯定没人知道,实际上这也是未成年人的幼稚想法。
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到市里去,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某悄悄地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 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只好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驾驶员的衣服,蒋某就上前搜了驾驶员的衣服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出租车司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蒋某一并抓获,蒋某被抓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3、自我保护,及时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
同学们受到意外伤害,很多是没有想到潜在的危险、没有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首先,尽量避免独处、独行等,单独一人时要遇到违法犯罪,要不慌,要冷静,选择最合适方式安全脱险。
其次,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我希望同学们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寒假。最后,祝老师和同学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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