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大校务管理力度,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治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事项
1、校内公开事项
(1)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学校近期办学目标及思路。
(2)学校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
(3)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结果及工程款结算情况。
(4)大宗物资或贵重仪器采购过程、价目、总额。
(5)教职工评先、评优、奖惩及年度考评的过程、结果。
(6)教师和干部职称评定、聘任和任用方案。
(7)教职工工资调整,资金分配,福利安排、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金提交情况。
(8)民主评议校级领导的情况和结果,校级领导的廉洁自律的情况。
(9)其它应公开并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事项。
2、社会、家长公开事项
(1)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
(2)师德承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3)每学期各年级的课程设置、课时计划和教学作息时间安排。
(4)教育收费,含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办法和收支结算。
(5)教材及教辅用书征订计划,其他代办收费项目、办法、标准、收支结算情况。
(6)新生入学的录取方法、原则。
(7)学生及家长测评师德行风的结果。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教代会
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并根据不同内容由教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
(1) 对学校发展目标、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等必须经过校行政会议讨论,以书面形式发至组室征求意见,待教代会召开时提交教代会审议。
(2) 对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实行公开:坦诚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对我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大会上通报;对学生收费必须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依据以及学校统一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标准一并注明,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学校财务收支的总体情况,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在校教代会上向代表报告,并接受代表审议。
2、校务公开栏橱窗
3、教职工大会
(1)对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各种补贴、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等一律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国家有关这方面文件规定。
(2)学校评先评优,首先要经学校评优评先小组研究确定荣誉称号,以及这些“荣誉”称号的数量、条件,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在充分发扬民主和集中的基础上,将评选结果进行一周公示,无异议在张榜公布。
4.校园网“校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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