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生公告

作者:顾海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2-02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2015年招生通告

根据《2015年新北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2015年下半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镇正式户口、在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

2.报名时间和办法:

(1)具有本镇正式户口、在本镇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7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家长携孩子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快乐家园联系手册、《告家长书》到本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拆迁户(尚未回迁,仍在外租房的)凭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和镇主管部门证明,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其中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

(2)户口不在本镇,但常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要求进入我校上学的适龄儿童。(首次预审时间为6月21日,最后一次预审时间为7月11日,具体见校门口的预审通知)

监护人凭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夫妻双方都在薛家镇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有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及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或一年以上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快乐家园》联系手册,到本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代为登记后由区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

二、对2015年下半年其他年级招生的说明

户口和房产(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房都在本施教区须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请于7月11日上午8:00带好以下材料来校办理登记手续: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户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孩子与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在无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购房合同,安置房购买合同、协议需公证部门公证)

③全额付款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原就读学校素质报告单,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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