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自2015年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实践创新,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了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标准
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39个考核点、85个观测点为督导标准(详见附件)。
二、工作程序
2016年度“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督导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督导的程序进行。
1.县级自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自查自评本地的工作,符合要求的向省辖市提出申请。
2.市级复核。省辖市教育督导部门对申报县(市、区)的自评情况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向省提出督导申请,并报送县级自评报告和市级复核报告。省级督导时,要审核市级复核材料,包括通知、方案、报告、评分等。
3.省级督导。省级督导分为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两个阶段,
对通过省级督导的县(市、区),将授予“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称号、颁发奖牌,并择优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三、时间安排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我省各级督导工作原则上在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县级自评时间由省辖市确定,市级复核工作原则上应在2016年11月18日前完成;省级督导第一阶段材料审核在11月25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实地核在12月上旬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1.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从加强领导组织、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督学队伍建设、落实保障措施、强化结果运用等工作环节,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有特点、高质量的自评报告。
2.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指导和组织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申报工作。同时,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做好复核工作;省级督导时,按要求提交相关复核材料。
3.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县级自查、市级复核工作,并确保工作质量。
联系人:张虎成,电话:025-83335330、13801583959,邮箱:zhanghch@{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 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
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 |||
内容 | 考核点 | 观测点和评分标准 | |
一 、 领 导 重 视 | 1.县级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文件。 | (1)有印发文件,且发文单位为县级人民政府 | |
2.县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同志直接抓、负总责。 | (3)有文件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同志直接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 ||
(4)县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同志就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结果运用等方面召开过相关工作会议或有批示。会议或批示有详细记录文档 | |||
3.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部署任务。 | (5)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且有可查会议记录 | ||
(6)会议内容包括挂牌督导工作计划、推进和总结并形成会议文件印发 | |||
4.教育督导机构有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 (7)有文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 ||
二 、 制 度 健 全 | 5.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中小学校全部实现挂牌督导。 | (8)有文件明确要求县域内中小学校全部实现挂牌督导 | |
(9)责任区划分覆盖县域内全部中小学校 | |||
(10)每所学校均有负责的挂牌督学 | |||
6.制定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和督导内容等。 | (11)有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 ||
(12)实施细则规定有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和督导内容 | |||
7.对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作出明确规定。 | (13)有文件对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作出明确规定 | ||
(14)每名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每校不少于1次 | |||
(15)每名责任督学参加专项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 | |||
(16)每名责任督学参加综合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 | |||
8.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对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和方法提出明确要求。 | (17)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 | ||
(18)包括校园巡视等各种工作方式的依据和目的 | |||
(19)包括校园巡视等不同工作方式的关注点或工作内容 | |||
(20)有针对性的提出校园巡视等不同工作方式的措施或流程 | |||
(21)包括校园巡视等不同工作方式的注意事项 | |||
9.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通报情况、交流总结等,不定期召开督学座谈会、咨询会、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征求意见会等。 | (22)建立会议制度,有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的文件和会议记录 | ||
(23)每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通报情况和交流总结等不少于1次 | |||
(24)每季度召开督导工作咨询会不少于1次 | |||
(25)每学期召开家长和教师征求意见会各不少于1次 | |||
10.建立报告制度,对责任督学定期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作出明确规定。 | (26)有文件对责任督学定期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作出明确规定 | ||
(27)责任督学撰写并向责任区或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教育督导报告每月不少于1次 | |||
(28)责任督学每月向责任区汇报工作不少于1次 | |||
三 、 队 伍 精 干 | 11.建立责任督学管理制度,对责任督学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和定期交流等作出明确规定。 | (29)有文件对责任督学的聘任、培训、考核和定期交流等作出明确规定 | |
(30)所有责任督学的聘任有文件、聘书 | |||
(31)责任督学考核有奖惩措施 | |||
12.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督导工作手册》。 | (32)每名责任督学配发有督学证和《督导工作手册》 | ||
(33)制定有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流程等内容的督导须知 | |||
(34)有督导过程记录 | |||
(35)有反馈意见记录 | |||
13.责任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基本覆盖中小学学科和教育管理领域。 | (36)各责任区内责任督学专业覆盖教研、教学和教育管理 | ||
(37)县域内责任督学高级、中级职称相结合,高级职称占比不低于50% | |||
14.责任督学数量充足,每名督学负责学校数不超过5所。 | (38)每个责任区至少有2名专职责任督学 | ||
(39)每名督学负责学校数不超过5所 | |||
15.制定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 (40)有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 ||
(41)规定的全员培训周期不超过3年 | |||
(42)全员培训周期内每名责任督学参加面授培训累积不少于40学时 | |||
(43)责任督学上岗前面授不少于15学时 | |||
16.已按计划开展培训,并针对不同培训内容、不同专业或学科开展分类培训,培训模式灵活多样。 | (44)本年度培训工作已按计划开展 | ||
(45)培训内容有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知识 | |||
(46)培训内容有对教育教学和管理进行督导评价的专业要求和业务知识 | |||
四 、 工 作 规 范 | 17.责任督学公示牌统一规范,公示牌上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齐全。 | (47)责任督学公示牌上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齐全,字迹清晰,字号大小方便查看 | |
18.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 | (48)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无遮挡,高度适中,牢固可靠,方便查看 | ||
19.责任督学进校督导时,主动出示督学证。 | (49)责任督学进校督导时,主动出示督学证 | ||
20.教育督导部门制定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并印发辖区内各责任区。 | (50)教育督导部门制定有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 | ||
(51)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印发辖区内各责任区 | |||
21.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并报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 (52)责任督学制定有工作计划 | ||
(53)教育督导部门有责任督学上报的工作计划备案记录和档案 | |||
22.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督促整改并撰写督导报告。 | (54)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学校有记录 | ||
(55)需要向学校提供书面反馈意见的,一般情况书面反馈的时间不超过2天 | |||
(56)教育督导部门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有责任督学督促学校及有关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记录 | |||
23.责任督学对负责的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 | (57)责任督学对负责的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 | ||
(58)责任督学每次督导有工作记录,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 | |||
24.责任督学每年度督导工作涵盖所负责每所学校的八项主要事项。 | (59)责任督学督导计划、督导过程记录、和教育督导报告等档案材料证明每年度督导工作涵盖所负责每所学校的八项主要事项 | ||
25.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规范,监督指导到位。 | (60)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流程符合《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等文件核心内容 | ||
(61)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未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无被学校、家长或学生投诉记录 | |||
(62)创新县(市、区)所有中小学校无重大责任事故 | |||
五 、 保 障 有 力 | 26.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63)有文件明确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
(64)有教育督导经费的财政预算和决算 | |||
27.有文件明确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65)有文件明确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
(66)有督导工作经费的支出专项科目 | |||
28.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 | (67)各责任区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办公场所和设备 | ||
六 、 方 式 科 学 | 29.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 (68)建有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 | |
30.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工作。 | (69)教育督导部门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向学校下达整改通知或改进意见、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工作 | ||
(70)责任区及督学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等工作 | |||
31.学校设立教育督导网页,专人负责,与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 (71)学校设立教育督导网页或链接 | ||
(72)学校教育督导网页或链接与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 |||
(73)学校设有专人管理教育督导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网上信息报送、工作交流等工作 | |||
七 、 问 责 整 改 到 位 | 32.建立完善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机制,对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有明确规定。 | (74)有文件对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的流程、时限要求等作明确规定 | |
(75)有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工作记录的档案 | |||
(76)教育督导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须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 |||
33.学校形成了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 (77)学校有配合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文件 | ||
(78)有学校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记录或总结汇报 | |||
(79)每项整改按整改通知要求完成,取得实际成效 | |||
八 、 结 果 运 用 有 效 | 34.县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文件,明确教育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 | (80)有文件明确教育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 | |
35.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 (81)有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并有落实记录 | ||
(82)近两年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相关表格、指标中,有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的项目 | |||
36.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 (83)有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的记录材料 | ||
(84)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的处理有结果,且有记录材料 | |||
37.督导情况、意见和结果及时上传下达,责任督学和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渠道畅通。 | (85)督导情况、意见和结果的书面材料及各种文件、报告流转畅通,有详细记录和档案 | ||
38.督导部门及时总结和推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 | |||
39.督导部门组织责任督学通过座谈、学习考察等方式,促进责任督学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和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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