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博文
《船长》评课稿
发布时间:2017-09-2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唐飘飘

    《船长》评课稿

今天张老师为我们带来了六年级的一篇课文《船长》。每每听到六年级的课,心里总会感觉“累”。六年级课文的知识点是如此丰富,不免让我这个从未涉猎过六年级课堂的老师产生畏难心理。我总是会问我自己,如果上课的是我,我会怎样上?能有张老师如此顺畅吗?

我们都知道,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是课程标准对语文学科总目标的界定。借用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可以用“理解、表达、交流、分享”四个维度来认识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内涵。在这四个维度当中,理解是前提和基础,表达是目标,有了理解、表达,才会有交流或分享活动。所以,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既不能只重视表达训练而忽略了理解、交流、分享活动,也不能将这四项活动割裂开来。需要将理解、表达、交流、分享作为一项整体的活动来探讨。真正的语文课堂,应该是引导学生亲历语言文字运用的课堂,也是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沟通交流、分享经验与成果的课堂,是情感激荡、思维碰撞的课堂。可以说,理解、表达、交流、分享的过程,涵盖了语文课程领域听说读写四大基本能力运用的过程,体现了语文课程的三维目标。老师的这节观摩课中,从具体的语言文字运用入手,引导学生抓住重点词、句、段,通过对课文语言的品味、咀嚼,挖掘文本中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激发点,从此处着手,让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培养有所依托,来探索文本的意蕴。本堂观摩课上那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交流情感,分享经验与成果,使课堂成了学生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主战地。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 版权所有
    地 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 邮编:213125 苏ICP备08007291号
    联系电话:0519-85951757,85953527 传真:0519-85950502 电子邮件:czxj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