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中心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作者:陈红芳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8-12-18

薛家中心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印发常州市教育局机关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部门职责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学校重染污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康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社会事业局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组长:盛亚萍

副组长:周静(本部)    吴春燕(奥园)

组员:顾海燕、王丽、祝卫其、袁明明、朱志刚、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社会事业局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发布传播工作,由汪勇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师生员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自觉参与统一应急行动,遵守常州市减排、限排等规定,减少生活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易感人群采取健康防护措施,避免户外运动。

    2、预警分级

    我市预警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个级别,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3、预警发布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学校各班主任发布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响应

    1、预警发布后,我学校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撒水抑尘频次,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加强对校园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控制,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污染。

    2、蓝色、黄色预警发布后,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橙色预警发布后,学校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体育赛事等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并提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4、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停止体育课、体育活动;停止户外活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停课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并发布信息,学校接到听课通知后立即实施。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特别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保护意识和能力。

    5、预警发布后,我学校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六、应急终止

当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组员单位根据解除的预警信息自行降级或终止响应。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信息报送

学校在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主动、及时向社会事业局应急指挥组报告。

重污染天气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终报,初报在预警信息发布后1小时即报送,应当包括启动预案时间、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续报在初报后每天下午4:00前报送,内容包括采取的应急措施和落实情况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当日下午4:00前报送,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等情况。

    八、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学校要保障重污染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所需经费。

2、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3、人力资源保障

    由周静、吴春燕主要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指导、督促的能力,保证预警和响应工作的落实。

    4、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区社会事业局。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C77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 版权所有
    地 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 邮编:213125 苏ICP备10201501号-2
    联系电话:0519-85951757,85953527 传真:0519-85950502 电子邮件:czxjxx@163.com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