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刘刚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9-04-18
薛家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群防群治”。
二、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组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兼职义务消防员,做到责任到人,各尽其责。
四、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师生员工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五、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及义务消防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整改。对消防器材设备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六、领导小组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灭火演练。
七、综合管理处配合校档案室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
八、师生员工要自觉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治安或经济处罚,并加倍赔偿损失。
九、消防器材设备不准挪作他用;消防箱内不准堆放杂物或倾倒垃圾;不准在楼房垃圾道内点火;不准在校园内随处燃烧垃圾。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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