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语文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评价
作者:陈红芳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8-12-19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语文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评价
学生姓名 | 量化性评价60% | 表现性评价40% | 综合 评价 | ||||||||||||
单元1笔试 | 单元2笔试 | 单元3笔试 | 单元4笔试 | 平时成绩40% | 期末测试20% | 朗读 | 书写 | 背诵 积累 | 口语 交际 | 习作 写话 | 综合性学习 | 课外 阅读 | 学习 习惯 | ||
…… | |||||||||||||||
具体说明:
1.“量化性评价”占60%,低年段:平时测试30%+期末测试30%;中高年段:单元测试40%+期末测试20%。
2.“表现性评价”占40%,各个项目的分值各校可结合实际需求作适当调整。
3.“表现性评价”中各项目的考核内容包括:
“朗读”、“书写”、“习作(写话)”包括平时观察和专项考核成绩;
“背诵积累”包括教材中要求背诵的内容、课程标准中要求背诵的古诗词和其他校本化积累的考核;
“口语交际”包括平时学习中的提问、回答、交流、讨论等口语交际活动情况和专项的主题性交流情况;
“综合性学习”一学期必须开展1次及以上;
“课外阅读”根据学生的阅读记录单、阅读汇报活动表现等进行考查;
“学习习惯”由基本的学习习惯和每学期的学习习惯组成(基本学习习惯指正确的读写姿势、上课时的认真倾听、思考、积极发言习惯和认真、及时完成作业习惯,还包括良好的预习习惯。每学期的学习习惯根据教材确定)。
4.各项分数统计后转化成相应等第:低年段:90分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中高年段:85分以上为优秀;75-84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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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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