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中心小学控烟工作制度

作者:刘刚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9-04-20

薛家中心小学控烟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长:盛亚萍

副组长:周  

 员:朱志刚、顾朝霞、祝卫其、刘霞珍、朱小昌、吴春燕、顾海燕、刘刚、丁虹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办公室,由顾朝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丁虹同志担任控烟监督员,其他人员为巡查员。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专用室、走廊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负责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控烟办公室顾朝霞负责我校师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校务处朱志刚负责学校内的控烟工作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学生工作处祝卫其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医务室丁虹负责办公楼和门卫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罚款,罚款标准以《控烟考评奖惩标准》为依据。

2、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办公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学校设立控烟监督员,对所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132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薛家中心小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     

     20132月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C27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 版权所有
    地 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 邮编:213125 苏ICP备10201501号-2
    联系电话:0519-85951757,85953527 传真:0519-85950502 电子邮件:czxjxx@163.com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