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博文
12月评课
发布时间:2019-12-13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蒋晓薇

听魏伟老师执教《带刺的朋友》,受益颇丰,现从以下几点展开论述:

一、因文而教,教学有路。文章条理清楚,紧扣“朋友”按事情发展的顺序把刺猬偷枣的过程展现得淋漓尽致。根据这一特点,魏伟老师本堂课教学由整体感知到部分精读,再到最后的回顾总结,体现了整体到部分再到整体的思路。

二、因人而教,突出主体。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字词学习和段的训练为三年级语文教学的重点,本课的生字“刺”与“枣”在字音和字形上对孩子们来说是需要重点指导的。魏伟老师也关注到了这一点,她让孩子们通过观察比较“刺”与“枣”的不同,并且编成与文本有关的顺口溜进行书写指导,教得扎实到位。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 版权所有
    地 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 邮编:213125 苏ICP备08007291号
    联系电话:0519-85951757,85953527 传真:0519-85950502 电子邮件:czxj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