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教师综合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教师综合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修订稿)
根据新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为做好我校教师综合绩效奖励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绩效奖励考核分配原则
1.绩效性原则。绩效奖励不得平均发放,适当拉开差距,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责重多得,重点向班主任、教学工作量饱满且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倾斜。
2.导向性原则。绩效奖励要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
3.改革与稳定并重原则。结合本校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修订完善考核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充分发扬民主,把握好改革力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的关系,要得到大多数教职工的拥护,确保平稳实施。
4.公平、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实施同工同绩同酬;每年度末对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核定、发放情况公示于教职工。
5.适当照顾老教师的原则。对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老师照顾适当的工作量。
二、实施对象及时间
1.实施对象为我校所有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工。
2.本方案从2021年9月1日起试行。(关于病假相应条款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区社会事业局按学校年度考核和编制等情况下达的分解量。
四、考核分配项目及标准
考核项目设置: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特殊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优秀个人与团队奖励、工作质量奖励”等组成。
(一)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每月可享受班主任津贴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另外按每班每月200元(按10个月计算)的标准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副班主任每月可享受津贴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另外按每班每月50元(按10个月计算)的标准对其进行考核。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等另见《班主任工作考核》。
2.职务津贴:根据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等不同岗位发放职务津贴,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经考核合格按以下标准发放。全年均按10个月计发。
中层干部正职每月津贴1080元,副职每月津贴990元。享受中层干部津贴的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中层津贴乘以0.7的系数。体验岗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出纳每月津贴540元,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月津贴270元,备课组长每月津贴150元,办公室主任每月津贴90元。不能很好履行职责,影响学校工作成绩的,由校长室讨论决定不享受或少得此补贴。校长考核按照“结果合理运用、级差统筹确定”的原则,每年确定不同学段、不同考核结果的正职校长的综合绩效发放标准,领导班子副职按本校正职校长标准的一定比例核定总量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分配。
3.毕业班任课教师津贴。任教语数英的每位教师每月津贴100元,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
4.一年级任课教师津贴。任教语数的每位教师每月津贴80元,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
(二)工作量津贴
1.课时津贴
参照我校制定的课时计算量标准,按实际任课时数发放课时津贴,每月400元,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课时系数。为了合理核算教职工的工作量,考虑到语、数、英学科的作业批改等因素,对学科课时系数作如下规定:
学科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语文 | 1.3 | 1.3 | 1.3 | 1.3 | 1.4 | 1.4 |
数学 | 1.2 | 1.2 | 1.2 | 1.2 | 1.3 | 1.3 |
英语 | 1.2 | 1.2 | 1.3 | 1.3 | ||
术科 | 1 | 1 | 1 | 1 | 1 | 1 |
(2)享受照顾课时数的对象及数量(照顾课时数系数为1)
A、凡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老师,每周照顾1课时,年长1岁,照顾课时数增加1课时,以此类推。
B、各专用教室管理员每周照顾1课时;大课间、课间操补贴每位专职体育教师每周1课时(已经是副班不重复享受),早晨广播补贴每周0.5课时。两班数学、三班英语的老师每周照顾2课时【两班英语照顾一课时】,如跨年级则再照顾1课时。
(3)周实际课时的折算办法:
周实际课时=周学科课时数×学科课时系数+照顾课时数×系数1
(教龄不足5周年的新老师,应高出同级组老师1课时)
(4)课时津贴的核算办法
课时津贴=周实际课时/全校周平均课时×400(每月)
(5)班容量:对班级人数超过学校平均班容量的主课教师,超过1人,按照每人40元/学年的标准进行补贴,以此类推。
(6)课外辅导课(含低年级空课看护),每课时补贴10元。
(7) 教师工作量已满,经课程教学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补贴10元。根据学校调代课制度,能调课的,不安排代课。值日教师【含楼层值日】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每学期享受150元补贴(值日组长增加50元)。不履行或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每次扣10元。
(8)中层干部及出纳按上级有关规定安排课务,课时津贴按教师课时津贴的平均数计算。
(9)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学期的老教师课时津贴按教师课时津贴的平均数计算。
(10)非教学人员不享受课时奖,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每月得200元。
2.出勤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出勤奖200元。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
如有下列情况,将酌情扣奖:
(1)病假:凡教职工有病,须有指定医院的证明,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一时未能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病假1天扣除30元,病假4天不得当月全勤奖。当月病假累计超过7天(含),扣发全年1∕24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5天(含),扣发全年1∕12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个学期每位教师有2次病假(一天以内)不扣钱,但是课务等学校工作要自己安排,学校不再另行安排。
(2)事假:凡有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如执意离校者作旷工论处。教职工事假1天扣除50元,半天25元;连续事假3天,或当月累计超7天(含7天),扣发全年1∕12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课一节课处理,迟到、早退30分以内每次扣除奖金15元。迟到与早退累计三次,计一天事假。一个月因私事外出累计4小时算半天事假,8小时算一天事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中途离校需办理请假手续,自行安排好课务,回校后履行销假手续。中途离校看病需安排好工作,不扣奖金,但需提供病历卡。
(4)旷课一节扣除50元,二节扣100元,三节扣200元。无故旷工者,半天扣100元,一天扣200元,二天扣500元奖金,二天以上者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分之一至全部,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5)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凡办理请假手续都需办理销假手续,学校将以销假日期为终止假期日期。
(6)其它:
a、因公外出,凭通知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年级部办理调课手续,方可外出。如因公外出两天以上(含两天),课程教学处安排代课。如擅自离校,每次扣奖金20元。
b、给孩子送奶,不超1小时(包括途中时间)。
c、参加上级规定的各种会议、学习、进修等,无故缺席作旷工处理;参加校内各种活动及会议,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奖金15元,无故缺席作旷工论处。
d、工作时间,不串办公室闲谈,屡教不改者,扣除奖金100元。
e、每学期将通报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人员及次数。
3.加班补贴
为完成突击性的任务,由校长室集体研究,安排加班。凡属于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⑴为集体工作,经校长室确定超过工作时间,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⑵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学校安排加班、值班、训练等,每天50元,半天25元。室外训练增加高温补贴每天30元。
(三)优秀个人与团队奖
1.优秀个人奖。评为全国、省、市、区级、校级先进个人分别奖励300元、250元、200元、150、100元。如上级部门已有奖励,学校不再给予奖励。(以上指综合荣誉,如果是单项荣誉,则按照相应奖励的80%给付)。
被评为市(区)五级梯队的骨干教师的按上级规定执行奖励。
2.优秀团队奖。班级、中队被评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学校先进集体的,班主任分别奖励250元、200元、150元、50元。
3.安全卫生奖。具有“安全第一”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并保证所辖区域的卫生工作,每月可得安全卫生奖50元,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工作质量奖
1.师德考核奖。每月100元,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执行常州市师德自律“八要十不”规定和新北区“五条禁令”,可得全部师德奖。在师德考核中,把教师是否有损害学生利益、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常州市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罚办法》,得到警告处分的,扣除全部师德奖,得到记过处分的扣除1/4绩效工资,得到记大过处分的扣除1/2绩效工资,得到开除处分的,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2.教学质量奖
(1)教师月考核奖。学校对每位教职员工每月工作情况进行月考核,具体办法见《薛家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月考核细则》。
(2)教学竞赛奖。教师个人在全国、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教育行政部门逐级竞赛推荐),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600元、300元、150元。其他教学评优活动奖励则下降50%。(要经学校行政商定组织的参评的活动才可享受),以上奖励指获一等奖,若是二、三等奖、优秀奖,则下浮动10%、20%和30%,其参与指导的主要团队教师可获得相应的50%的奖励。
(3)质量考核奖
按《薛家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细则》有关条款执行。
(4)在常州市、新北区、校承担教育教学活动者(含研讨课、讲座),每次分别奖100元、60元、20元。
(5)自制教具、科技、美术作品,凡送展一次的奖励50元。如在省、市、区得第一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00元、60元。教育教学课件制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逐级选送的比赛中获全国、省、市、区第一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下降一个名次奖金下降10%)
3、教科研成果奖
(1)教育教学论文(或管理论文)及案例、设计刊登、获奖
级别 获奖等次 | 全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说 明 |
一等奖 | 300 | 200 | 150 | 正式刊物发表的奖励100元;校级刊物录用的奖励20元;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由学校组织选送的论文方可有效。 |
二等奖 | 200 | 150 | 100 | |
三等奖 | 150 | 100 | 80 | |
优秀奖 | 135 | 90 | 72 |
(2)教师的教科研考核奖励按《薛家中心小学教科研考核奖励细则》执行。
4、辅导学生竞赛奖
(1)学生各类作品在全国、省、市、区级评比中获奖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校奖励指导教师分别奖励80元、40元、30元、20元。(作品需经学校组织选送)
(2)文娱等团体比赛,获全国、省、市、区一等奖奖励辅导教师1600元、1200元、800元、400元。如果是二、三等奖,则分别下降10%、20%,以此类推(不重复获奖)。在校级比赛获团体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辅导教师50元、30元、2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区并由全国、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现场比赛(含各类项目比赛)
类别、级别
获奖等次 | 10人以上团体奖获奖奖励 | 10人以下个人每人次获奖奖励 | ||||||
全国 | 省 | 市 | 区 | 全国 | 省 | 市 | 区 | |
一等奖 | 2000 | 1200 | 800 | 600 | 200 | 150 | 100 | 80 |
二等奖 | 1000 | 800 | 500 | 300 | 120 | 100 | 80 | 60 |
三等奖 | 800 | 500 | 300 | 200 | 100 | 80 | 50 | 30 |
(4)体育奖:
①市级、区级体育比赛:
名 次
项目 | 第 一 名 | 第 二 名 | 第 三 名 | 第 四 名 | 第 五 名 | 第 六 名 | 第 七 名 | 第 八 名 | 第 九 名 | 第 十 名 |
区田径运动会 | 5000 | 4500 | 4000 | 3800 | 3500 | 3000 | 2500 | 2000 | 1800 | 1500 |
区一类比赛 | 1500 | 1000 | 800 | |||||||
区二类比赛 | 1000 | 800 | 600 | 500 | 300 | |||||
市级一类锦标赛 | 3000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
市级春秋季球类联赛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600 | 500 | ||||
市级二类比赛 | 1000 | 800 | 600 | 500 | 300 | 200 |
说明:
校级田径运动会获团体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班主任50元、30元、20元。
【以上所有辅导学生奖,只得最高层次的奖,不得重复奖。如上级已有奖励,则不再重复奖励】
③班上学生参加区级体育比赛,依据人数奖励主课教师,每人10元;参加市级体育比赛,依据人数奖励主课教师,每人15元。
(5)新闻报道奖:撰写报道在校园网发布每篇15元,在区网发布每篇30元,在市级网站发布每篇50元【同一个内容只得最高奖】。撰写微信推送,每篇文章50元,编辑每篇30元。【报道和微信同一个内容的靠高】制作视频号每个100元。
(6)项目领衔人奖励:项目领衔人经考核合格每学年奖励500元,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奖励800元。
(五)综合嘉奖
考虑到全校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
五、有关说明
1.在编及备案制的教职工参加本方案的实施。
2.本方案经四届十八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执行。
3.本发放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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