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实验小学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薛家实验小学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一、课题的立项申报。
1.每年九月份为我校科研课题申报月,申报人应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参与者,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负责人即课题组组长。课题组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或教师意愿,自由组织其他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即组员。但课题负责人(课题组组长)和课题组组员不得同时肩负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课题研究。
2.课题负责人在确定课题时应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选题应遵循实用性、科学性、可行性、创造性原则,在对申报课题的研究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案进行详细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薛家实验小学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同时撰写科研课题研究计划(方案)并一同上交,由科研课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3.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和科研课题研究计划(方案)经审批合格后发放给课题申报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便可以开始科学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
1.课题研究实行课题负责人(课题组组长)责任制,课题负责人要组织好课题组成员按照研究方案认真实施,要注意收集研究过程的资料,认真填写《薛家实验小学课题研究过程实录》,建立课题研究过程档案,科研课题领导小组将在每个月对课题小组所建立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抽查和检查。课题研究过程档案主要包括:
(1)课题立项申请书;
(2)课题研究计划(方案);
(3)课题研究过程实录;
(4)每周次研究课的教学设计、课件、过程实录或记录、主讲人员的收获摘记或反思笔记;
(5)每学期的阶段评估、成果(学生获奖证书,撰写的论文,发表的论文,感受心得等)、专题讲座材料、经验交流材料;
(6)课题研究小组成员的摘记;
2.课题研究要与课堂紧密结合,与学生的能力素质紧密结合。研究注重过程,重点解决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课题研究效果要求明显,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内容,展示教学个性,追求活泼高效的课堂教学境界,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课堂上得到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从而为其终身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内容、课题研究人员、课题研究方案不能轻易变更,若需要对课题内容、课题研究方案变更或对课题研究人员作调整,应由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薛家实验小学课题研究变更申请书》提出书面申请,由科研课题领导小组审批允许后,方可对课题内容、课题研究方案变更或对课题研究人员进行调整。
4.课题领导小组为每个课题小组建立课题档案(部分课题可以进行挂网分享),并对课题组每一个研究过程的实施进行指导、交流和检查,以保证课题小组研究的正常实施。每个月科研课题领导小组将抽查课题小组的活动情况、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填写情况。
5.课题领导小组在对课题组进行指导、交流和检查时,将填写《薛家实验小学课题小组研究过程评价表》和《薛家实验小学课题研究人员评价表》,对课题小组和课题小组成员进行评价,并在学期末从中评选出“优秀课题组”和“科研标兵”进行表彰。
三、课题结题评审及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
1.课题研究结题后,由课题负责人填写《薛家实验小学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向科研课题领导小组提出结题评审请求,同时提交课题研究过程全部档案和课题研究成果全部资料。
2.课题负责人填写提交“结题申请书”和全部档案材料后,由科研课题领导小组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形成评审团集体鉴定意见后填写《薛家实验小学科研课题结题成果鉴定书》。
3.科研课题领导小组将根据已结题的课题小组的科研成果情况,为课题小组成员进行表彰鼓励,在自主发展项目中加入相应分值。
4.除对取得科研成果的课题小组进行表彰外,要在全校进行公开展示、推广。较突出的科研成果尽量到校外展示。
5.对于在课题研究中有较好的价值引领、过程扎实、成果明显的校级课题,经工作指导小组推荐,可以积极申报区市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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