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实验小学控辍保学制度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实施依法治教,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理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依法治校,依法治学。按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具体要求做好 “控辍保学”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防辍体系,坚持依法控辍,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2、认真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抓好后进生的思想教育,坚持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档案。每学期初班主任应及时、完整填写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卡,并整理完整交课程吃;期末班主任应按要求及时整理,完整填写学生的学籍卡,及时交课程处存档。
4、健全任课教师上课点名制度,发现学生无故缺课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每天均必须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缺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领导。班主任发现学生辍学一周,应填写相关情况记录,并按要求二周内至少应家访三次,并做好记录(包括辍学原因、去向、家长态度、动员效果及居委会联系的情况),若三次家访仍无效,应报告综治副校长和校长,并配合居委会依法动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5、学生因事、因病一天,应向班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应由家长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请假,因病应附上相应的医院证明。
6、学生因病(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无法坚持学习者,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报区教育局教育股批准,发给休学证明,方可正式休学。
7、班主任是巩固学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生转学,所在班级班主任必须负责指导、督促家长及时办理转学手续,手续齐全方可让学生转学。
8、强化师德建设,教育教师带着感情做好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后进生的工作,不得对学生挖苦、讽刺,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休罚,抓好后进生、贫困生、残疾生的转化和帮扶工作。
9、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禁止对学生施加课业压力,经常检查学生的作业量及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贯加大作业量而屡禁不止的教师予以严肃处理。
10、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家访,学生或家长有辍学意向时,班主任、校领导要向家长宣传义教法规,劝其子女复学。
11、由学校课程处负责,各班班主任把关,严格学籍管理,确保无辍学现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