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通知书

作者:朱小昌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24-03-22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教科规[2023]5 号2023 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 朱小昌 同志: 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您申报的 叶圣陶教师观在 新教改背景下中小学教师培养与发展中的现实意义研究 已获准立项为 委托 课题,批准号为: YY/2023/04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一经批准,其《申报·评审书》即成为有约 束力的协议,请课题主持人严格按照《申报·评审书》中填写的相关内容,认 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为规范课题管理,课题主持人及其所在 单位须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尤需了解 和执行以下规定: 1.设立“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委托课题”三类。部分委托课题由各 委托单位进行经费资助。 2.相关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 1:1 的比例给予本单位主持人的部分委托课题 (资助经费)以配套经费支持,给予本单位主持人无经费资助的立项课题,原 则上不低于 1.0 万元的经费支持。 3.若变更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课题研究内容、课题完成时间等,须由 课题立项时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 教科规划办备案。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研究通知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 版权所有
地 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 邮编:213125 苏ICP备10201501号-2
联系电话:0519-85951757,85953527 传真:0519-85950502 电子邮件:czxjxx@163.com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