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实验小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岗位职责

作者:谢丰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24-06-06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岗位职责

 

一、委员会名单

主任:

万莺燕(校长)

副主任:

周静(副校长)祝卫其(副校长)

委 员:

袁明明(学生处主任)

陆秋敏(学生处副主任、大队辅导员)

郭桃琴(学生处副主任)

朱志刚(综合管理中心主任)

谢丰(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桢煜(法治副校长)

陈丹(社区工作者)

顾丽娜(年级组长)

杨慧(年级组长)

陈云(班主任代表)

高云(教师代表)

张钰萱妈妈(家长代表)

韩铭萱(学生代表)

二、工作职责

1.委员会职责

(1)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2)建立和健全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

(3)常态化组织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4)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5)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的原则,实施 “ 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2.主任职责:审订《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

3. 副主任职责:对学生欺凌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做好对学生处、总务处、各年级等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 学生处职责:建立和健全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5. 总务处职责:备好防止校园暴力等相应防范器械;保卫办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

6. 各年级、班主任职责:结合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通过家长会、网络平台等向家长做好学生欺凌防治的教育宣传。加强对行为失常和心理异常等特殊学生群体的排查和教育引导,发现学生中欺凌现象苗头及时教育和引导,发生欺凌事件时第一时间进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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