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作者:何丽娜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24-12-18

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告

 

为实现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社会共享,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根据国家、省和《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8]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薛家实验小学学校体育设施从2020年9月起向社会免费开放。(具体开放日期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一、开放对象

青少年学生、教职员工、学校周边社区(村)居民、社会体育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二、开放体育设施场地、项目

奥园校区田径运动场、室外篮球场、足球场及室外健身器械区。

三、开放形式及时间

1.定时开放

教学日:晚间19:00~21:00。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早间6:00~8:00晚间:19:00~21:00。

2.预约开放

需要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组织集体体育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体育组织,应当提前两天向学校预约,由学校统筹安排。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健身人员入校前应提前知晓《入校健身管理规定》。

2.凭健身证入校健身。健身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在学校传达室登记报名,签订安全承诺书,办理入校健身证。

3.学校因校舍维修、体育设施维修保养、重大活动、考点设置、传染病流行、安全保卫(保密)等因素需要暂停开放体育设施,将提前告知。

咨询电话:85950502

                                       

 

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     

                                         2020年9月

 

 

薛家实验小学体育场地健身管理制度

为维护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期间学校管理秩序,保障公私财产和健身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8]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入校健身人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1.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是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满足师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等时段,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服务,不作其他用途。

2.入校健身人员应履行准入手续,凭健身证和身份证登记后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场地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3.健身人员应当在开放的运动区域开展健身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办公区、食堂等非活动开放区域。

4.规范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加强自我保护,防止运动伤害。

5.不得携带反动、色情、恐怖、迷信、暴力、管制刀具等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活动,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广场舞活动。

6.严格遵守校园禁烟规定,不得擅自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7.健身人员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校外指定位置。

8.未成年人入校健身时须由成年人陪同,并承担安全看护责任。

9.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如有破坏按价赔偿。

10.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违法犯罪,除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外,还将计入“失信”名录。

11.对违反健身管理制度的人员,学校经核实有权拒绝其入场。


薛家实验小学体育设施使用须知

为维护校内健身秩序,确保健身人员健身期间人身安全,健身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场地活动一律穿运动鞋或软底鞋,不穿铁钉鞋或有碍运动的高跟鞋等。

2.可以携带球类、绳类等健身器材进入场地,不得携带滑板、独轮车等不适合场地健身运动的器材。不得擅自移动体育设施。不可带移动音响广播电器进入场地。

3.运动前要充分做好身体准备活动,运动过程中不要超过自我体能限量,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放松活动。

4.健身人员应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开展健身活动,注意活动安全。健身时,应自觉保持场地清洁。

5.严格、规范操作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与学校工作人员联系。健身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6.健身人员自行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健身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带好器材,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内逗留。

 

就近的医疗机构: 薛家人民医院 赢平路1号

急救电话:120

 


管理人员职责

1.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是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期间日常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应熟悉掌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负责维护体育设施开放秩序、安全管理等工作。

2.管理人员在体育设施开放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体育设施开放前15分钟,应佩戴好标牌,到达开放区域做好体育设施开放前安全检查等各项准备工作。

3.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健身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身份信息查验登记,对携带违规物品入校健身人员要及时予以劝阻。

4.体育设施开放期间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有危险健身行为及人员要进行制止和提醒。

5.体育设施开放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迅速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6.体育设施停止开放后,应及时做好清整场地、恢复秩序等工作,提醒健身人员及时离校,并如实填写值班情况。

 


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贯彻《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在校活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期间突发意外伤害,或者可能造成入校健身居民及及团队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损害的重大安全事件。

二、组织与指挥

(一)成立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在学校体肓设施对外开放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万莺燕

副组长:吴春燕、朱小昌、祝卫其、刘伟、郑飞、陶榆萍

下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950502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2.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救助工作。

3.及时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迅速报请上级部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学校值班人员、保安等都有监测学校突事件的职责,一旦发现突发事件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可能影响事故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拨打120,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事件性质,应及时报警。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值班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健身人员管理,同时联络当地政府部门及社区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居民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联系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属进行救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

五、工作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置人员要认真耐心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首先要稳定伤员及家属情绪,不让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取得相应的帮助。

(二)发生暴力伤害等治安事件:(1)及时通过110等渠道,报告公安机关。(2)及时组织力量制止,不让事态扩大。(3)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救治受伤人员。(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意外伤害事故:(1)由值班人员、保安等拨打120救助电话,争取医疗机构的帮助。(2)通过村(社区)设法及时联系受伤人员家属,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抚工作。

(四)学校在现场人员做好有关记录,采集相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

2020年 9 月

 


薛家实验小学健身安全承诺书

为维护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实验小学健身管理秩序,保障本人及他人健身活动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经申请同意进入校园开展健身活动,本人承诺:

1.认真学习、掌握学校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

2.如实填写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开展力所能及的健身活动,不冒险、不逞强、不争斗,不在病情不稳定期间进入校园开展健身活动,做好自我保护,加强应急防范。健身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3.入校健身期间,不携带有伤害性的运动器材、管制刀具和危化物品,不利用学校运动场开展违法、不健康、伪科学和危险活动,不携带任何宠物进入校园、不得携带音响设备进入校园不得开展广场舞活动

4.爱护学校公共设施,遵守体育设施使用规定。不攀爬、不扣拉、不挪推运动场内健身设施,不破坏学校公共设施,不进行危险运动,不在场内乱刻乱画、张贴广告。如有损坏学校设施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照价赔偿。

5.发扬体育道德精神,在运动场地内进行健身活动或比赛时,不追逐打闹、不争抢、不寻衅滋事。

6.进入校园健身时,应穿着整齐、举止文明。不穿皮鞋、高跟鞋或带铁钉的运动鞋入校健身。不擅自在规定区域之外活动,不私自拿取学校物品,自行负责贵重物品保管。

7.入校健身期间,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本人愿照价赔偿。不服从管理,屡次违反规定的,校方有权取消本人入校健身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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