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学习记录

作者:刘敏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11-03

挖掘教材 整合教材

现象1. 教教材。持这种观点的教师认为教材就是学科内容。教师的作用在于知道学生习得教材所提供的系统化的知识。

现象2. 利用教材教。持这种观点的教师认为,教师依据自身的实践与研究,自主探讨学科课程与教材,以课程、内容的自主创造为前提,把教材作为教学资源之一加以利用,教师的作用不仅在于钻研教学方法,还包括对教材以外的其他材料的开发和学科课程与教材的创造。

现象3. 不用教材教。以教师群体进行教材开发、课程与学科自主编制为前提的。

“用教材教”还是“教教材”是新旧教学的分水岭。前者视教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媒体但不拘泥于教材;后者则把教材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 “圣经”, 这是一种“教书匠”的态前者必然惟书是纲,惟本是命,教师的教学必然是着力于如何对教材中的那许许多多知识作出合理的解释,备课活动必然简略成两个简单的过程:一是备知识的积累,二是备如何对教材中的知识作出合理的解释。这种以“知识为本”的教学必然导致教学中的“目中无人”和“照本宣科”。

美国著名的课程专家瑞夫·泰勒(R. W. Tiler)认为,教育的真正目的不在于教师完成某种活动,而在于学生行为规范中引起的某种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应包括学生思想、情感、态度、心理、知识、能力、行为等多方面的变化。所以,教师是“教教材”还是用“教材教”,是传统的“教材观”和“现代教材观”的根本区别。日本的三原征次先生在一篇题为《教材编制的思想与实践》一文中说:“是教教材,还是用教材教?这个辩论,正反映了教材概念所具有的这种性格,在教教材的场合,教材自身是学习目的,这种教学往往陷入语词主义或填鸭式教学。用教教材教的场合,教材乃是作为儿童通过教材的学习,获得一定的知识、技能,认识学科内容的手段和媒介物,因此可以说,‘用教材教’正确地表达了教学过程的性格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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