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阅读2024.10
学习书摘及心得
标 题 | 素养导向的音乐大单元教学内涵探微 | |||
作 者 | 赵骁彤 | 出 处 | 网络学习 | |
主讲人 | 尹丽 | 日 期 | 2024.10 | |
学 习 札 记 | ||||
(一)感性体验是音乐教学的本质 从生理一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音乐通过声响作用于人的听觉,影响人的神经、感觉和知觉,甚至可以通过人的音感和乐感影响到人的精神、情感和思想,所以音乐足以成为人类精神体现、思想情感抒发与相互沟通的一种特有的方式和形式。由此可见,音乐对人的影响,依赖于不同个体自身的感性音乐经验,一个具备音感、乐感的人能够在接收到音乐的物理信号后,将其转化为更加丰富的精神世界,理解其更加深刻的音乐内涵。音乐教学正是基于丰富、多元的感性体验,对学生的世界观产生影响,促进学生品格与能力健康发展的教育活动。 自古以来,无论是东方的教育还是西方的教育,都非常关注音乐的“教化”功能。《论语》中讲人的发展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柏拉图等西方思想家也把音乐作为国家教育的基础。如此“教化”,究其本质乃“长善救失”,而促成“乐教”功能强大而充沛的根基,正是音乐的感性体验。《乐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音乐(舞蹈)较之言语来说,更能抒发情绪、表达情感,所谓“唯乐不可以为伪”,这是音乐独有的属性,也是音乐教育有别于其他学科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故此,无论是西方三大音乐教学法,还是中国的“新体系”等音乐教育体系,都极为关注肢体与音乐的同构与共鸣。通过律动、歌唱、演奏、多声部合作、即兴编创等教学方式,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感性体验,帮助他们积累丰富的音乐经验,促进核心素养的发展。而说教式的、缺乏感性体验的音乐课堂,则会沦为其他人文学科的“低配”,毫无存在意义。 (二) 理性思考是大单元设计的内核 单元教学,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新教育运动”。德克勒利提出的“教学整体化和兴趣中心”原则,可视作单元教学的雏形。近年来,格兰特•维金斯在他的UbD教学框架中进行了基于“逆向设计”理念的单元教学设计研究,提出了“理解为先”的单元教学设计模式,为单元教学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基于我国深度学习的教育理念、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教育目标,笔者认为,新时代教育背景下的“大单元”应当是素养导向的大单元教学。传统意义的单元教学,常常只是对某一人文主题相关联的一系列教学素材进行简单拼接,而素养导向的大单元教学则应当从宏观的顶层设计与微观的细节把控方面,对单元的主题内容、教材教法、教学重点、教学目标、活动设计、教学评价和资源整合等方面进行详尽的、结构化的理性规划。在单元教学内容整合方面,也应当基于学科主题、素养主题进行构架,而非传统意义上基于文本表层含义的组织方式。这样的单元教学设计需要教师具备清晰的逻辑思维、进行理性的思考,能够预判学生通过学习获得的价值观、品格和能力的提升,并据此进行逆向设计,从而帮助学生在原有认知结构的基础上,建构意义世界,获得成长。 (三)感性与理性的矛盾统一是音乐大单元教学的特质 音乐是感性的,大单元教学设计是理性的,那么素养导向的音乐大单元教学就应当是二者矛盾统一的融合。许多教师在理性、缜密的大单元规划中只关注了学生对于音乐基本要素掌握的情况,着力于学生逻辑思维与探究能力的提升,而忽略了音乐活动本身的感性体验对学生的影响。笔者曾读到过这样一则教学案例,它聚焦音乐的产生,经过理性规划,设计了具有探索性的音乐项目化学习。其单元教学主体是启发学生探究声音是如何产生的,引导学生制作属于自己的小乐器,最终以研究报告的形式进行成果展示。这样的大单元教学设计,确实是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着力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品格与能力,但它过于强调学生逻辑推理思维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音乐自身独特的思维方式,即基于感性体验的音乐思维。丢勃林曾说过:“人们在音乐中可以更轻松地、更自由地思维,也能比在语言中更深刻地思维。”廖乃雄也曾表示:“音乐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心灵语言'和思维方式。”素养导向的音乐大单元教学应当充分发挥音乐独有的思维方式,在理性建构单元规划的同时充分运用感性体验“激活”音乐思维,在矛盾统一中达成理性与感性的和谐相处、水乳交融,最后完成升华。这样的音乐大单元教学才具有独特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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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心 得 | 1. "大观念”,又称"大概念”(big idea),中外学者几乎都对大观念的定义达成了共识性的理解。格兰特•威金斯和杰伊-麦克泰格认为:“大观念既是在一个研究领域中各种关系的核心,又是促使事实易于理解和有用的一个概念锚点。”查尔斯指出:“大观念是基于这一学科学习的核心观念(想法)。”邵朝友和崔允漷认为:“大观念居于学科的中心位置,集中体现学科课程特质的思想或看法。”这些理解都将“大观念”指向了学科最核心、最本质的要素、概念、特征或内容。席恒在《核心素养导向的音乐教学实践探索》中强调:单元内容、基本问题、理解线索等均衍生自学科核心内容,而其归纳总结的学科核心内容,就是中小学音乐课程上位层面的、最具概括性的“大观念”。 2.当我们在进行音乐大单元教学设计时,只有关注音乐学科的本质属性,锚定大观念,方能建构素养导向的音乐大单元。席恒在其著作中基于课程标准,将小学音乐学科核心内容分为音乐的表现力、音乐的文化语境及音乐与其外部联结三个部分。根据这三个宏观的、面向整个中小学音乐教学历程的“大观念”,教师可以依据单元主题从中“脱胎”出相应的单元核心内容,并运用“理解线索”串联单元基本问题,最终帮助学生形成指向“大观念”的素养导向的认知结构,从而能够基于音乐学科本质特点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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