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记录1

作者:郑飞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24-12-19

                   基于课程体系解读课外阅读
1.课外阅读课程在教材中的显性表达及其意图阐释。
  对于一年级的学习,教材要求“和大人一起读”,在“大人”这个角色的参与下,通过持续不间断的“一起读”,初步培养阅读意识。进入小学阶段的儿童,因家庭教育的差别,在阅读意识、阅读行为、阅读能力方面存在极大差别,这个差别不是个体智力因素的差别,而是经历、经验、习惯上的“有”与“无”的非智力因素的差别。“和大人一起读”就是要通过课程力量影响,指导儿童在阅读实践中形成阅读意识与习惯。
   编排在二年级的“我爱阅读”,是在一年级“和大人一起读”的基础上,由大人激发、引导、辅助开展阅读向自我内需阅读进阶的一个课程模块。其核心课程价值体现在“我爱”阅读,“我”即儿童自我,“爱”是由内心生出的兴趣、爱好,以达到乐此不疲的程度。这一课程价值的落实不是一下子就能实现的,要求在“和大人一起读”的过程中一点点渗透,一点点培养。进入二年级后,宜加大趣味性阅读活动策划,激发阅读兴趣,让学生在阅读中体验阅读本身带来的快乐,帮助学生爱上阅读、乐于阅读、持续阅读。
     一年级安排的“快乐读书吧”就是在课内课文学习、教材内“和大人一起读”基础上通过大人的辅助一起选择合宜的课外阅读材料,和大人一起读,把课内阅读延伸到课外阅读,把学校阅读延伸到家庭阅读,让儿童在课堂、课外、家庭不同的环境中,在老师、家长、学长等“大人”的激发鼓励、指导、帮扶下开展阅读实践,形成阅读意识,初步养成在课堂、课外、家庭不同的环境中的阅读习惯。
    二年级的“快乐读书吧”是在课内课文阅读、教材“我爱阅读”模块练习的基础上,由教师课内指导读,儿童课外自主读,读后共同分享提升阅读体验的方式,并由读教材推荐的故事拓展到读类似的自选故事,学生通过这样的阅读经历在获取一些基本阅读方法的基础上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获得阅读乐趣,爱上阅读。
    三至六年级的“快乐读书吧”依托所在单元的语文要素,将课内阅读(教读、自读)所学习到的阅读方法、策略运用于课外阅读之中,通过课内导读、课外自读、课堂分享三个基本阶段,熟练掌握阅读方法,形成阅读能力,提升阅读素养。鉴于此,在教学每册教材安排的“快乐读书吧”时,还要系统梳理本册教材的单元语文要素,尤其是指向阅读的训练要素,结合“快乐读书吧”所处的教材单元,整合此前的相关阅读训练要素,精准确定本次“快乐读书吧”阅读目标。
2.统编教材隐性课外阅读材料的挖掘与运用。
    统编教材除了“和大人一起读”“我爱阅读”和“快乐读书吧”三个模块的显性课外阅读内容安排外,不可忽视其隐性的课外阅读内容。教材选文可能是原作的改编或者节选,其原作在阅读需要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辅助性阅读材料展开课外阅读,促使学生获得更深刻的理解与体验。另外教材选文的同一作者或者同一题材的其他作品可以用于展开拓展阅读。这些都是教材的隐性课外阅读内容。怎样挖掘这些隐性课外阅读内容呢?要根据儿童阅读需要,谨慎开发。第一,儿童要有阅读的兴趣。这个兴趣可以是儿童自发的,也可以是教师通过相关活动触发的。第二,要具备儿童阅读的条件。有的选文改编就是因为原文的思想内容或文字深度等不适合儿童来,让儿童可读、能读是开发的重要标准。第三,目标指向精准,切合“单元”阅读目标。这里的单元可以是教材编排的单元,也可以是教师根据学习需要开发的项目化学习单元。
3.“指导目录”的用途与用法。
  “指导目录”是在教材显性、隐性课外阅读内容之外,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根据课程标准目标体系、教材编排的要素体系以及学生阅读兴趣与阅读能力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课外阅读的首选文本。应是在学生完成了教材显性课外阅读内容之后,还有进一步阅读的需求时的再拓展,其目标指向应该是对同期阅读目标的再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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