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反思

作者:吴彩芬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22-04-27

《因数和倍数整理复习一》教学反思      

重归类对比,重提升拓展(单元复习后的反思)

对于因数和倍数这一单元,重要考察三类:一是明晰各类概念的联系和区别,会灵活辨析2,3,5倍数的特征,及什么是质因数,怎样分解质因数,二是怎样求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特别是遇到概念类综合问题时,学生极容易出错,如: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句,a、所有的质数都是奇数,所有的偶数都是合数(要找反例,如2是质数但不是奇数二是偶数,2是偶数但是质数,不是合数,这里要明晰质数合数,奇数和偶数的概念。)b、一个数的因数一定小于这个数的倍数(反例:这个数的本身,如6,既是本身的因数,又是本身的倍数,所有错误。)c、甲数比乙数大,甲数的因数的个数就比乙数多(任意找出一个反例就可以了,如:365736小于57,但57的因数却少于36.d、如果正方形的边长的厘米数是质数,那么它的周长的厘米数一定是合数(正确,质数×4=合数)

对于质因数和分解质因数的知识,需要学生在掌握概念的基础上,关注到分解质因数的格式问题。

现在学生都知道先判断两个数关系,在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求解,但是数字稍微大一些,对于孩子们来说,就有难度。如:3857, 部分学生在第一步判断关系时就会出错,他们往往会想:2345不行,其他的数字更不可能是他们的公因数,我感觉问题在于:学生对于57=3×19,还不够熟练,这里也就提醒我自己对于:57=3×1951=3×1787=3×2991=7×13,这4个学生容易认为是质数的数字,熟练记忆,对于这些常用数据,要适当请孩子们熟练记忆。对于接下来学习的分数和小数的转化,一些常用的数据,四分之几,八分之几分别等于的小数是多少,这些常用的数据,也需要孩子们熟练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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